2008年已在美國注冊商標
Louboutin公司代表律師哈利·萊文表示,Louboutin本人及其公司對“法院的裁決非常失望”。哈利·萊文認為,紅鞋底從1992年開始出現,“它有助于所有人立即識別出Louboutin的設計,而這個品牌早在2008年就已經在美國注冊”,同時,歐盟內部市場統(tǒng)一署最近已經批準Louboutin將紅底高跟鞋“注冊商標”。因此紅底鞋已經不僅僅是一種單一的顏色,而是被注冊的商標,應該受到法律保護。
他同時說,“雖然法官認可Louboutin紅底鞋非常著名,眾所周知,但法官似乎認為在時尚行業(yè),最好不要將單一顏色用作注冊商標”。
并非首次提起維權訴訟
“閃亮的紅色沒有特殊功能,只是能讓大眾認出這是我做的鞋。” Louboutin在法庭上如是說。
其實,Christian Louboutin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紅底鞋被侵權而起訴了,早在2007年就曾經起訴美國品牌O hDeer!設計的紅底鞋侵權。2011年4月12日,Christian Louboutin也因紅底鞋起訴巴西制鞋公司Carmen Steffens侵權,但Carmen Steffens反駁聲稱自1996年開始就已經生產紅底鞋,遠遠先于Christian Louboutin 2008年的商標注冊時間。
推打假網站 監(jiān)管有難度
其實很多高街零售商也在模仿這種紅色鞋底。去年,一個15歲的女孩創(chuàng)建了網店Rosso Solini,在網上銷售紅色塑料模板。這種模板可以粘在鞋底上。Louboutin的雇員說:“我們能怎么做?給她的父母打電話?”為了杜絕仿制,Louboutin專門開了一個網站,網站上有大批假貨被銷毀的短片,還有一個列表給出了所有售賣“盜版紅底鞋”的網站。christian Louboutin希望通過這個網站讓制造假貨的消費者能夠“知廉恥”,有關部門能作出相應的舉動,并且希望消費者能夠理智的對待假貨的問題。
但是監(jiān)督某種顏色的使用是有難度的。代理律師說:“申請某種顏色的專利是有可能的,但是執(zhí)行起來有難度。”
YSL——“Christian Louboutin涉嫌壟斷”
YSL品牌所請的律師來自Debevoise&Plimpton LLP事務所,David Bernstein為YSL所做的辯護是:YSL成立于1962年,使用紅色作為鞋底顏色已經是品牌一貫以來的做法,也已經成為品牌的標志顏色了。他還指出許多其它品牌也使用紅底鞋的設計,就連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和電影”Wizard of Oz”中的Dorothy也穿著過紅底鞋。
此外,Berstein還質疑Louboutin紅底鞋專利的合法性,并提出如果其它設計師都不能使用紅色鞋底,那根本就是壟斷行為。